土耳其公佈了加密貨幣上市標準!SPK發佈了通告!

涉及土耳其加密貨幣投資者的新規定已在《官方公報》上發佈並生效。

由土耳其證券監督委員會(SPK)制定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的設立和運營原則通知”和“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的運營程序和資本充足性原則通知”已在官方公報上發表。

根據發佈的通知,加密貨幣交易平臺最低可以用1.50億土耳其里拉成立,而託管機構最低可以用5.00億土耳其里拉成立。

根據新規定,加密貨幣交易所將無法直接保管客戶資金。根據新規定,客戶現金將存放在銀行的專用賬戶中,並且這些賬戶將獨立於平臺自身資產進行跟蹤。

95%的加密貨幣,客戶更傾向於將其存放在保管機構之中,平臺最多隻能存放5%。

“95% 的客戶選擇將他們不喜歡在他們自己的錢包中持有的加密資產存放在指定的保管機構中,這是根據通知中規定的條款。

在託管機構未託管的情況下,最多5%的部分存儲在平臺錢包中。

加密貨幣交易平臺需要至少持有客戶資產的3%作為流動準備金。

槓桿交易被禁止!

根據發佈的次要規定,加密貨幣市場上的槓桿交易已被禁止。據稱,該決定旨在保護投資者免受過度風險,並防止市場的突然波動。

此禁令出臺後,在土耳其開展業務的交易所將無法向投資者提供槓桿交易。

存款準備金要求!

根據發佈的通知,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將需要經過信息系統獨立審計,並負責進行儲備證明審計。平臺每年至少需要進行一次信息系統獨立審計。

據稱,這些審查旨在增加平臺的透明度並保護用戶權益。(

列表條件!

根據新規定,在土耳其開展業務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將根據通告中的原則決定今後要列出的資產。交易所將設立一個列表委員會,並且將根據通告中規定的條件列出加密貨幣。

“平臺根據每種加密資產的類型和法律性質,負責檢查智能合約中應包含的最低要素,並審查合同的正確性,以便代表其進行首次銷售或分發。

平臺不得代理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最低上市標準的加密資產的首次銷售或分發。

這是Gate.io的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上市標準!

“可以列出的加密資產: )

第21條- )1)第17條第二款除外,在平臺上上市的加密資產應存放在證監會授權的存管機構,存放加密資產的上市是必不可少的。平臺上列出的加密資產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a) 第 16 條第一、第三和第四款所規定的原則。

未對基礎資產的發行和交易進行限制或禁令,或者不具備可繞過法律法規或主要用於此目的的特徵。)

c) 項目不應該被設計成給項目所有者單方面特權。

ç) 項目所有者的財產不得自犯罪或恐怖主義融資罪行產生,並不得列入7262號法案規定的國家或國際禁運名單。

d(不具備隱藏錢包地址並進行轉賬的功能。

e) 可以存放在冷錢包中。

)2) 平臺,除了第16條第三和第四款規定的和監管機構確定的其他加密資產外,自己或;

a) 一個事實是,與配偶和受監護兒童一起,他們無限責任地參與或擔任董事會主席、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公司,

b( 除公法人外,法人或上述法人,其資本或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投票權的10%或更多的合作伙伴,

c) 經過組織確認在就業關係、合同關係或其他原因下共同行動的人員,

無法列出首次銷售或分發的加密資產。

(3) 第七條第一款第a項規定的資產不屬於上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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