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意識到一件關於作者財富的有趣事情,大多數人可能沒怎麼想過。當你聽到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時,作家絕對不是第一個浮現在腦海中的群體。但一些作者從他們的作品中賺到的錢,絕對令人震驚。



我調查了頂尖收入者,說實話,數字非常驚人。我們談論的是那些淨資產甚至可以與科技億萬富翁媲美的人。令人著迷的是,他們的財富如何在數十年中通過版稅、電影改編、商品和授權交易而不斷增長。

讓我來分解我所發現的。榜首是格蘭特·卡多恩,淨資產達到16億美元。這個人不僅僅是寫商業書,他建立了一個帝國。他經營多家公司和計劃,所以他的財富不僅來自寫作,但這卻是他資產組合中的重要部分。

接著是J.K.羅琳,她的淨資產約為10億美元。這個數字讓你停下來思考一下——她成為第一位達到這個十億美元門檻的作家。僅僅哈利波特系列就帶來了驚人的回報。銷售了6億本書,翻譯成84種語言,加上整個電影帝國和商品生態系統。J.K.羅琳的淨資產基本上成為了知識產權隨時間增值的案例研究。她仍然以羅伯特·加爾布雷思的筆名推出新作品,收入來源持續流入。

詹姆斯·帕特森的淨資產約為8億美元,說實話,他像個機器人。自1976年以來已出版超過140部小說,全球銷售超過4.25億本。他找到了打造系列的秘訣,比如他的亞歷克斯·克羅斯和米高·班納特偵探系列。這就是聰明的財富積累。

另一個有趣的案例是史蒂芬·金,淨資產約5億美元。這位恐怖小說之王已出版超過60部小說,全球銷售3.5億本。他的書經常被改編成電影和電視劇,這也讓版稅收入源源不絕。

令人驚訝的是這些作者如何多元化他們的收入。有些像馬特·格雷寧,創作了《辛普森一家》,將卡通創作變成了6億美元的財富。吉姆·戴維斯也做了類似的事情,憑藉自1978年起連載的《加菲貓》漫畫,建立了8億美元的財富。

我看到的模式是,最富有的作家不僅僅是優秀的作家。他們建立了系列,創造了成為文化現象的角色,並懂得如何在多個平台上利用他們的知識產權。J.K.羅琳的財富增長可能是最好的例子——一個系列書籍變成了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媒體帝國。

約翰·格里沙姆以4億美元位列前十,主要來自法律驚悚小說,這些小說都被改編成了大片電影。他每年從版稅和預付款中賺取50到80萬美元。

這裡的重點是,寫作如果能創造出具有全球共鳴的作品,並懂得如何在書籍、電影、電視、商品等多個平台上變現,則可以非常有利可圖。如今不僅僅是賣書,更是建立能帶來長期回報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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