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26日消息,据Cryptopolitan报道,立陶宛央行(Lietuvos Bankas)宣布:在立法将欧盟MiCA納入國內法後,所有加密服務提供商須於12月31日前提交牌照申請,未獲牌照自1月1日起提供相關服務屬非法。監管措施包括罰款、封禁網站,情節嚴重可觸犯刑法,最高可判4年監禁。央行要求未繼續經營者盡快通知客戶並完成資產返還與遷移。據披露,約370家註冊機構中僅約30家申請,實際活躍約120家。立陶宛擬充當MiCA入駐“門戶”。